日前生態環境部聯合農業農村部印發《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要求按照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總要求,強化污染治理、循環利用和生態保護,深入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和農業投入品減量化、產業模式生態化等,深化體制機制改革,發揮好政府和市場作用,補齊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突出短板。
行動計劃提出,通過三年攻堅,鄉村綠色發展加快推進,農業農村污染治理工作體制機制基本形成,農業農村環境監管明顯加強。行動計劃提出了五方面主要任務。包括加強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加快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著力解決養殖業污染、有效防控種植業污染、提升農業農村環境監管能力。
相關負責人指出,開展農業農村污染治理要堅持因地制宜、實事求是。“各地要根據環境質量、自然條件、經濟水平和農民期盼,科學確定本地區整治目標任務,集中力量解決突出環境問題。堅持從實際出發,采用適用的治理技術,注重實效,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