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9月1日組織開展全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第二輪督查(以下簡稱水源地第二輪督查),進一步推動水源地保護攻堅戰向縱深發展。
2018年3月,國務院批準印發《全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方案》(以下簡稱《專項行動方案》),對開展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清理整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2018年5-6月,為督促地方政府有序落實《專項行動方案》,依法完成飲用水水源地“劃、立、治”(即保護區劃定、邊界標志設立、違法問題清理整治)三項重點任務,生態環境部組織開展了全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首輪督查。針對2018年工作任務,首輪督查采取全覆蓋的方式,在各地排查報送的3991個環境問題基礎上,新發現2260個問題,進一步核清了問題底數,建立了臺帳。
水源地第二輪督查將從9月1日開始,為期一個月,覆蓋31個省(區、市),共分4個批次開展。生態環境部從全國抽調執法骨干力量622人,對2018年底前需要完成整治的1586個飲用水水源地的6251個環境問題逐一開展現場核查,客觀評估整治方案和進度。重點針對“零進展”問題和進展嚴重滯后的問題進行現場檢查,督促有關地方政府切實加大整治力度,及時清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違法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