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以來環保領域發生了哪些大事?國家及各部委在環保方面了哪些重要的政策文件?這些是你不能錯過的重要信息。
1、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召開
2月2日—3日,環保部在京召開2018年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深入學習貫徹新時代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經濟工作會議部署,總結黨的以來和2017年工作進展,謀劃打好污染攻堅戰,安排部署2018年工作。
2、兩辦印發《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方案》
持續農村人居環境是2018年一號文件確定的重要任務之一。2月5日,辦公廳、辦公廳正式印發《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方案》,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方案聚焦農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等領域,梯次推動鄉村山水林田路房整體。
3、8省(區)公示環保督察整改落實情況
2月8日,黑龍江、江蘇、江西、河南、廣西、云南、寧夏等8省(區)環保督察整改情況正式對外公布。截至2017年底,8省(區)督察整改方案明確的481項整改任務已完成316項,其余165項正在推進中。下一步,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將繼續對各地整改情況實施清單化調度,并不定期組織開展機動式、督察,始終保持督察壓力,壓實整改責任,不達目的決不松手。
4、《環境保護綜合名錄(2017年版)》公布
環保部近日向國家發展財政部、銀行等14個部門印送了《環境保護綜合名錄(2017年版)》(以下簡稱綜合名錄),同時向社會全文公開。此次發布的綜合名錄包含兩部分:一是“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簡稱“雙高”產品)名錄,包括885項“雙高”產品;二是環境保護設備名錄,包括72項設備。綜合名錄從全生命周期角度提出這些“雙高”產品,為部門、企業、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環境治理工作,提供了科學的參考。
5、居民環境與健康素養監測工作啟動
2月1日,環保部在京啟動居民環境與健康素養監測工作。本次監測在我國屬開展,涉及15省(自治區)的90個縣/區,計劃監測39600人,擬于2018年底完成。通過監測,掌握現階段我國居民環境與健康素養水平及其影響因素,為針對不同人群制定差異化素養提升目標和提升措施、制定和評價環境管理和健康政策提供科學依據,進而公眾參與并支持環境與健康工作,推動全社會形成有利于環境保護和身心健康的綠色生活方式。
6、環保部公布14個行業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
為規范建設項目重大變動環評管理,做好環評與排污許可制度的銜接,2月9日,環保部發布了《關于印發制漿造紙等十四個行業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的通知》。明確了制漿造紙、制藥、化肥(氮肥)、紡織印染、制革、制糖、電鍍、鋼鐵、煉焦化學、平板玻璃、水泥、銅鉛鋅冶煉、鋁冶煉等十四個行業的重大變動情形,規定了上述行業建設項目發生何種變動需要重新報批環評文件。
7、15省劃定保護紅線
近日,批準了京津冀3省(市)、長江經濟帶11省(市)和寧夏自治區共15省份保護紅線劃定方案。2017年1月,中辦、國辦聯合印發實施《關于劃定并嚴守保護紅線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明確要求,2017年年底前京津冀區域、長江經濟帶沿線省(市)完成保護紅線劃定。據悉,環境保護部、發展委將督促指導山西等其余16省份于2018年底前完成保護紅線劃定,并做好銜接、匯總,按要求終形成保護紅線全國“一張圖”。目前,發展已批復國家保護紅線監管平臺建設,總投資2.86億元,土建前期工作已展開,預計2020年底前建成。
8、國辦公布6處新建自然保護區
自然保護區是推進文明、建設美麗中國的重要載體。2月13日,據辦公廳發布的通知,遼寧五花頂、吉林園池濕地、黑龍江仙洞山梅花鹿、黑龍江朗鄉、四川南莫且濕地和陜西紅堿淖等6處新建自然保護區已經審定,要求有關地區要按照批準的面積和范圍組織勘界,落實自然保護區土地權屬,并在規定的時限內標明區界,予以公告。
9、檢掛牌督辦33件破壞環境公益訴訟案件線索
2月22日,決定對33件破壞環境公益訴訟案件線索予以掛牌督辦。據悉,這些案件線索源自高檢對去年以來的督辦案件、近期媒體披露有關問題的梳理。33件破壞環境公益訴訟案件線索,分別發案于河北、山西、吉林、江西、河南、海南、貴州、陜西、甘肅、青海、新疆等11個省份,涉及水、大氣、固體廢棄物、土壤等多種類型的環境污染。
10、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量化問責首起案件公布
2月24日,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量化問責首起案件正式向社會公布。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負責人介紹,2018年1月23日電視臺財經頻道《經濟半小時》欄目報道河北省廊坊市文安縣部分塑料企業未落實采暖季錯峰生產要求違規生產事件,環保部緊急派員趕赴文安縣對媒體曝光事件進行調查。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負責人指出,該事件性質惡劣,嚴重違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要求,為2017-2018年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強化督查期間由環保部查證屬實的首起地方環境質量主體責任不落實案件。
1、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召開
2月2日—3日,環保部在京召開2018年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深入學習貫徹新時代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經濟工作會議部署,總結黨的以來和2017年工作進展,謀劃打好污染攻堅戰,安排部署2018年工作。
2、兩辦印發《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方案》
持續農村人居環境是2018年一號文件確定的重要任務之一。2月5日,辦公廳、辦公廳正式印發《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方案》,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方案聚焦農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等領域,梯次推動鄉村山水林田路房整體。
3、8省(區)公示環保督察整改落實情況
2月8日,黑龍江、江蘇、江西、河南、廣西、云南、寧夏等8省(區)環保督察整改情況正式對外公布。截至2017年底,8省(區)督察整改方案明確的481項整改任務已完成316項,其余165項正在推進中。下一步,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將繼續對各地整改情況實施清單化調度,并不定期組織開展機動式、督察,始終保持督察壓力,壓實整改責任,不達目的決不松手。
4、《環境保護綜合名錄(2017年版)》公布
環保部近日向國家發展財政部、銀行等14個部門印送了《環境保護綜合名錄(2017年版)》(以下簡稱綜合名錄),同時向社會全文公開。此次發布的綜合名錄包含兩部分:一是“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簡稱“雙高”產品)名錄,包括885項“雙高”產品;二是環境保護設備名錄,包括72項設備。綜合名錄從全生命周期角度提出這些“雙高”產品,為部門、企業、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環境治理工作,提供了科學的參考。
5、居民環境與健康素養監測工作啟動
2月1日,環保部在京啟動居民環境與健康素養監測工作。本次監測在我國屬開展,涉及15省(自治區)的90個縣/區,計劃監測39600人,擬于2018年底完成。通過監測,掌握現階段我國居民環境與健康素養水平及其影響因素,為針對不同人群制定差異化素養提升目標和提升措施、制定和評價環境管理和健康政策提供科學依據,進而公眾參與并支持環境與健康工作,推動全社會形成有利于環境保護和身心健康的綠色生活方式。
6、環保部公布14個行業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
為規范建設項目重大變動環評管理,做好環評與排污許可制度的銜接,2月9日,環保部發布了《關于印發制漿造紙等十四個行業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的通知》。明確了制漿造紙、制藥、化肥(氮肥)、紡織印染、制革、制糖、電鍍、鋼鐵、煉焦化學、平板玻璃、水泥、銅鉛鋅冶煉、鋁冶煉等十四個行業的重大變動情形,規定了上述行業建設項目發生何種變動需要重新報批環評文件。
7、15省劃定保護紅線
近日,批準了京津冀3省(市)、長江經濟帶11省(市)和寧夏自治區共15省份保護紅線劃定方案。2017年1月,中辦、國辦聯合印發實施《關于劃定并嚴守保護紅線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明確要求,2017年年底前京津冀區域、長江經濟帶沿線省(市)完成保護紅線劃定。據悉,環境保護部、發展委將督促指導山西等其余16省份于2018年底前完成保護紅線劃定,并做好銜接、匯總,按要求終形成保護紅線全國“一張圖”。目前,發展已批復國家保護紅線監管平臺建設,總投資2.86億元,土建前期工作已展開,預計2020年底前建成。
8、國辦公布6處新建自然保護區
自然保護區是推進文明、建設美麗中國的重要載體。2月13日,據辦公廳發布的通知,遼寧五花頂、吉林園池濕地、黑龍江仙洞山梅花鹿、黑龍江朗鄉、四川南莫且濕地和陜西紅堿淖等6處新建自然保護區已經審定,要求有關地區要按照批準的面積和范圍組織勘界,落實自然保護區土地權屬,并在規定的時限內標明區界,予以公告。
9、檢掛牌督辦33件破壞環境公益訴訟案件線索
2月22日,決定對33件破壞環境公益訴訟案件線索予以掛牌督辦。據悉,這些案件線索源自高檢對去年以來的督辦案件、近期媒體披露有關問題的梳理。33件破壞環境公益訴訟案件線索,分別發案于河北、山西、吉林、江西、河南、海南、貴州、陜西、甘肅、青海、新疆等11個省份,涉及水、大氣、固體廢棄物、土壤等多種類型的環境污染。
10、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量化問責首起案件公布
2月24日,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量化問責首起案件正式向社會公布。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負責人介紹,2018年1月23日電視臺財經頻道《經濟半小時》欄目報道河北省廊坊市文安縣部分塑料企業未落實采暖季錯峰生產要求違規生產事件,環保部緊急派員趕赴文安縣對媒體曝光事件進行調查。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負責人指出,該事件性質惡劣,嚴重違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要求,為2017-2018年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強化督查期間由環保部查證屬實的首起地方環境質量主體責任不落實案件。